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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福清核电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12

  2022年6月是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技术服务公司福清核电通讯维保项目、实保维保项目第一时间响应公司号召,积极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参与度高的安全活动,以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

  “安全重于泰山”,习近平主席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发表了诸多重要论述,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入学习领会。安全员积极组织对《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核集团摘编)》等一系列学习材料的学习宣贯,使项目部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有了全面的理解,同时也通过此类活动来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更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坚守安全是底线,对安全的一时松懈就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践行安全生产,依靠的是对每一个细节的落实,每一个责任的履行实现,尽最大的努力降低影响安全的制约因素。通过对中核集团安全环保警示教育专题片《生命红线》、中核集团“4·6”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钟长鸣》、反习惯性违章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让悲剧不再重演》等事故事件的警示震撼教育材料学习,向项目部人员传达贯彻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以人为本,安全重于泰山”的核心理念,做到在现场工作中贯彻“安全无假日”、“意识决定成败,事故皆可预防”的思想,不因为疏忽而遗忘危险,让安全工作成为一种习惯。

  安全不仅仅局限于工作的当下或着眼于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发现、防范和化解未知的安全隐患也同样重要,安全生产的实现手段既要依靠责任的压实和制度的约束,也要依靠对安全风险隐患的预防,双管齐下,以全方位、多层次的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基于此,项目部管理人员联合接口科室一起协同,深入生产现场查找、发现藏在深处的安全隐患,并跟踪整改,提前预知干预,防止事件发生。

  安全生产习惯关键在于自身的责任感和制度保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系列学习活动,责任感和制度可以保证将安全工作当作是工作的必须,进而形成牢不可破的安全责任意识,并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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