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企业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企业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内容: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xnic262.com)后,进入信息公开子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相关方申请公开信息时,应当同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联系,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申请公开。
申请信息公开时,应当向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提供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的信息内容。
3、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性的说明。
4、获取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二)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予以明确。
4、依法不属于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496号